這兩天,一段4分14秒的視頻在(江蘇)泰興市的微信朋友圈裏瘋傳,視頻裏一男子手持竹板,把孩子堵在床上,在4分14秒的時間裏對孩子連打了一百多下。 今天一大早, 一篇名为《孩子8天偷偷花掉7000块,父亲暴打,母亲拍视频放到网上。这样做对吗?》的文章在泰兴朋友圈里疯传,短短一个小时的时间里,阅读量就已经破万, 在市民中引发热议。 泰興市民孟豔:我覺得看到這個視頻感覺太殘忍了,父親打兒子,我覺得兒子差不多也是上初中的年紀了,我覺得還是以教育爲主,母親將這個視頻傳上網的話,我覺得可能是一時沖動,但是也要考慮到孩子的自尊心,畢竟看到視頻裏的孩子已經不是一個小孩子了。 視頻中父母的言語顯示,孩子是因爲偷偷花掉了家裏7000塊錢被打,其實,這種行爲的處理有別于一般的盜竊行爲。 泰興市人民檢察院刑檢一部李玲:如果孩子還未滿16周歲,則是不構成犯罪,如果已滿16周歲的孩子,偷拿家裏的錢,我國有相關司法解釋規定:偷拿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財物獲得諒解的,一般可不認爲是犯罪,追究刑事責任的,一般酌情從寬處理。 法律界人士認爲,當孩子犯錯時,理智地教育,適當地懲戒,都是可以的,但無輕重地打孩子的做法是不可取的。 李玲:我們認爲視頻中父親的行爲就是一種家庭暴力的表現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已明確規定: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,但社會觀念並未將父母打孩子納入法制視角,非要到孩子打到致傷、致殘、致死情況下,否則父母很難接受到法律的制裁。 據推斷,拍攝這段視頻的是孩子的媽媽,她稱記錄孩子被打的過程是給一起花這7000塊錢的其他孩子看的。 李玲:父母將孩子被打的視頻傳播到網上,不僅是一種錯誤的做法,而且是在傳播一種錯誤的管教理念,父母應該記住:孩子不是你們的私有財産或物品,而是獨立的個體,與父母有同等的權利,父母不應隨意毆打孩子,而應采用正確的方法教育孩子。 7000塊,對于一個家庭來說,不是小數目,是父母辛辛苦苦流汗賺來的,我們理解父母親的心情,作爲孩子,應該體諒父母掙錢的不易。不過,視頻中家長的教育方式有失理智,目前相關部門已經著手調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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